(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要求,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人口服务体系,聚焦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完善生育保险保障政策
1、实施住院分娩范围内费用“零自付”。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分娩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财政补助实行“免申即享”。
2、扩大生殖健康保障范围。将13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椎管内分娩镇痛(无痛分娩)及无创产前基因检测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3、强化失业女性生育保障。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
4、生育津贴直达个人账户。探索将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到按规定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账户。
二、加大生育养育经济支持
5、落实育儿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直至其年满3周岁。
6、新生儿出生当年参加医保个人缴费减免。新生儿出生当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减免。
7、优化生育假期成本分担机制。调整企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按企业实际缴纳费用的50%、50%、8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自生育当月开始计算,共补贴6个月。
三、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8、扩大儿科服务供给。全市二、三级公立医院均能提供儿科服务。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提供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推进市儿童医院高水平医院建设。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9、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进一步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实施普惠托育奖补政策和基于实际入托人数的运营补助政策。
10、深化托幼一体化服务。科学规划托幼一体布局,进一步扩大幼儿园办托规模,扩大普惠托育覆盖面。按照相关标准配齐配足幼儿园托班专任教师和保育员。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内幼儿园托班开展订单签约服务。加强经费支持保障,完善幼儿园托班各类资金补助政策。
四、完善教育住房配套措施
11、不断优化教育服务。在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结合学位实际,各区公办学校大力推进同一家庭子女“长幼随学”。
12、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13、加强多子女家庭教育指导。增强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对多孩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发针对多子女养育的家庭教育指导资源,将多子女养育纳入家庭教育指导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内容。
14、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对在南京市无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
五、保障就业权益与提供便利
15、持续优化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政策解读、岗位信息发布、专场招聘会以及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的就业服务。
16、灵活安排婚育假期。职工与用人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协商确定婚假、男方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分段灵活使用方式。
17、推行弹性工作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的措施,结合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
六、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18、培育新型婚育文化。依托婚姻登记处、景区(公园)式婚姻登记点、户外颁证基地、婚俗文化馆等场所,倡导“简约婚礼”“集体颁证”,培育文明简约的婚俗新风尚。发展公益性婚恋服务项目,为青年群体提供联谊交流支持服务。加强正确婚恋观、家庭观的宣传教育引导,培育新时代婚育观。
19、加强社会宣传倡导。将新时代人口国情国策教育纳入党校相关班次教学内容。把生育友好理念宣传教育融入健康南京建设。鼓励支持文艺工作者创作反映生育友好的文艺作品,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在重要节庆活动及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生育友好主题系列活动,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注重激励引导,部门协同发力,确保各项生育支持政策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有力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